政策配合:教师多元升等

()107-110年实施措施
本校自104学年度起推动「亚洲大学教师分流升等办法」,采新旧制并行,自105学年度起全面实施分流,升等类型分教学型、产学型、创作型及研究型,执行社会责任计画之教师可于以下各项条件采计其绩效,提高升等机会:
1.基本条件
2.各类型升等之类型条件第二项
(1)教学型教师升等:五年内及前一等级至本次申请等级期间,曾获本校杰出或优良教学奖;或数码课程、翻转教学、PBL教学等相关创新教学法、创新教材、教案或教学成果(含社会责任实践主题)
(2)产学型教师升等:五年内及前一等级至本次申请等级期间,产学成果金额(含技转金额、公私部门社会责任实践计画)累计600万元(升等教授,各学院适用)300万元 (升等教授,通识教育中心及体育室适用);计500万元(升等副教授,各学院适用)200万元(升等副教授,通识教育中心及体育室适用);累计400万元(升等助理教授,各学院适用);或150万元 (升等助理教授,通识教育中心及体育室适用)
3.教师升等绩效指标中之教学、产学部份列为加分项目
(1)教学部分:
        1. 采用本校推动之社会责任类创新教学法,每科+3分,最高6
        2. 配合本校教学改革创新政策,推动教学创新,社会责任教案成果绩优获表扬者,每次+2分至5(杰出+5分;特优+4分;优良+3分;佳作+2)
(2)产学部分:
        1. 获教育部大学社会责任实践计画,每10万元+5
        2. 承接校内大学社会责任实践专案研究计画,每案计画主持人+2.5分、共同主持人+1.5
 ()107-110年实施成效
106学年起,本校共有31位教师透过研究型升等,12位教师为教学型升等,2位教师为产学型升等,2位教师为创作型升等,其中有9位是曾参与过USR计画执行之教师。
() 111年未来规画
持续配合国家政策,推动分流升等,适时修订相关激励办法,鼓励USR计画教师升等。